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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葛羅草莓病犯
一直熱情邀約我乾脆一起離職
一同當貴婦
如果可以是還蠻想的
不過, 我真的可以嗎?

葛蘿有老公養, 不怕
頂多頂多
沒有無法培養對時尚的熱情
專心準備生孩子就好
那我呢?
準備幹麻啊?
去學廚藝?插花?
我不知道...還是學點英文?

這兩天跟蘿倫斯提到這件事
他老人家當然是說
好啊好啊 不要工作最好
如果你願意辭職最好
我回他 最好你要養我
他哈哈大笑說 是你要願意讓我養吧~
老實說...我還真是猶豫了呢
ㄟ..我比較習慣我爸養我.

羅倫斯說他覺得我很愛花錢
追求時尚不遺餘力
他說他只煩惱
他要多賺多少錢才能讓我花的開心
可我從沒想過花男人的錢是可以開心的
除了我爸之外

不過, 往好處想
多一個男人願意養我
好像還算是蠻幸福的事情
再抱怨應該會遭天譴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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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凱莉愛說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